一、声乐教学的本质是情感教育 情感本身就是心理主要品质,情感是对客观世界的内部感受,是人与人之间存在关系的反映,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台自身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通过声乐表演将内心体验呈现并供观众感受欣赏,将这种内心体验转化为听得到看得见的艺术形式,是以自身需要为基本前提的,与自身毫无关系的事物,就难以产生感情。声乐教学是教师以敬业的责任心去教授歌唱的技能技巧,而学生是以渴望的心态去学习掌握歌唱的技能技巧,这种共同的需要是声乐教学产生并依存情感心理的现实基础。凭借着这个基础,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就应该关爱学生,并能富有情感地进行教学;学生也应该敬爱老师,以积极的态度,满怀热情地进入声乐的学习境界。这种以“尊师爱生”为基础的情感现象,是一般教育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情感特征。 声乐教学的指导思想是以审美为核心的,它有着更广阔、更深邃、更有意义的情感世界,它是以歌曲及其演唱为中介的审美情感。 声乐教学的内容,包括有歌唱基础知识讲授,呼吸、发声等基本技能训练和不同的歌曲演唱方法及技巧练习。但是其最核心的本质内容和最基本的教学目标无疑是通过声乐作品的演唱,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歌声把歌曲的情感内容生动、准确地表现出来,从而逐步掌握和提高声乐的演唱技能技巧。因此,对歌曲情感、意境、艺术风格的认识与把握是声乐教师在教学中特别注意的内容。 声乐艺术,是歌词与旋律的有机结合,它生动而形象地抒发了人们的生活感情,这种情感是高于生活的,它不是简单的纯生理的喜怒哀乐,而是一种富有思想内涵的审美情感。声乐的奇妙在于它能通过人的歌喉,将书面的歌谱转化并升华为生动的歌唱。不仅可以把歌曲的审美情感抒发出来,而且还能激起听众的情感回应,形成一种互动心理效应。这种“二度创作”体现并实现了歌曲“表情达意”的审美价值。因此,在歌唱过程中,必须以情感的体验、情感的表达为前提,让情感成一条主线,贯穿歌曲的始终。人们常把“声情并茂”作为评价歌唱艺术的基本标准,声乐教学也应该以此来进行教与学的要求和评价。传统的声乐教学,大多从歌唱的姿势、呼吸、发声、咬字吐字等多方面训练学生,从功能意义上来说,这四项技能主要是解决“声”的问题,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声乐教学的本质是审美教育,是通过歌唱艺术和实践,使学生掌握声乐美的表现和创造能力。而“情”是声乐美感的核心,是歌唱艺术的基本特征。所以,只有当“声”与“情”有机融合并充分洋溢在歌曲演唱过程中,唱歌技术才有可能转化为歌唱艺术。声乐教学的主题品格也才能得到回归。在这样的教学中,学生既学会了唱歌的本领和技能,也获得了丰盈的审美愉悦和享受,使心灵得到了净化,情操得到了陶冶,体现出音乐审美教育的本质力量。所以说,音乐审美教育又是情感教育,而声乐教学则是通过具体的情感心理活动过程,有目的地实现声乐的情感教育。 二、情感是歌曲的艺术生命,是声乐教学的灵魂 声乐教学实践证明,情感是歌曲的艺术生命,是声乐教学的灵魂。因此,如何激活歌唱学习过程的情感心理,自然成为声乐教学的主要内容。 教师作为声乐教学的先导主体,必须先精通声乐教材,在注意歌曲思想品位、技能训练要求、学生个性化特征等前提下,尽可能选择那些各种题材和体裁的经典作品作为教材。实践经验证明,举凡传世之作的经典歌曲,无一不蕴含着人类深邃的思想感情精华,有着广阔的审美情感开发和表现空间,再高明的歌唱家也挽救不了其先天不足的作品。在选择好歌曲教材之后,必须对作品的内容和音乐表现手段进行深入的分析,从歌词到曲调,从感情到理性全面认识和了解歌曲特定时代背景和风格,从中准确地感悟出作品的情感表现特征。在此基础上教师还应该先进入歌曲的艺术境界,通过演唱实践,领略和探讨这首歌曲的整体风格和情感基调,并能设计出相应的演唱处理方案。这些前期准备工作,都是在备课阶段所进行的,在做此项工作时,要多分析细研究,以保证声乐中的情感准确而深刻地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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