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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里的浪花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更新日期:201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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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电话咨讯你怎么回事,您还说“他上学了,让我必须负责给他找回来,如果出点什么事,你和你们学校要全全负责,不然就找媒体,找教育局。我打了吃饭的饭碗是小事,关键是无法赔还您的儿子啊(脸已经涨红) 电话:(沉默片刻)那当然,孩子在上学校期间走没了,不找你们要人找谁啊。 高: 大姐,话可不是这么说,老师不是保姆。就算是保姆,他自己摔倒也怪不到保姆身上啊。 朱: 简直不可理喻!(生气地怒睁双眼) 高:您说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翻了半个江城,我从网吧里把他找出来,了解情况后才知道,他是要买电脑,你没答应,他一生气就当晚离家,而您明明知道是和您呕气出走,可是您却把责任都推到老师头上,还找老师要人。大姐这么做可不对呀。 朱: 师路难,难于上青天啊!过去老师赛父母,现在老师是瘪三。简直快成三孙子了!碰上这样的家长,怎么能教育好学生呢。 电话:我怎么不对?我怎么不对?难道你们老师光拿钱,不负责任就对么? 高:那您说,我还得怎样做才算负责?孩子打电话说回家就回家,你做家长的就把孩子接走了。走之前连个招呼也不打。家长既然已经知道情况,能到校来接孩子,难道就不能和老师沟通一下吗?您说,这样下去,孩子还会把老师当老师吗?以后怎么教育孩子呢?(涨红的脸已经气得煞白) 朱: 小高,干脆别和这种人说了,胡搅蛮缠。(朱以目示意,让小高终结谈话。) 电话:教育孩子是你们老师的事,以前我孩子都挺好的,也没有逃课现象。就是在你们学校学坏的,你们还想推卸责任?孩子今天起来晚了,迟到一会儿,你们就不让进屋,这就是变相体罚,是《九年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不允许的,我孩子今天的课没上着,责任谁负? 小高:家长同志,今天是你孩子逃学,怎么是老师的错?这不是无理强辩三分么?上次为了躲避扫除,从二楼跳下去,你说那多危险,幸好没有摔坏胳膊腿,如果有点什么闪失,就是蹭破了皮,您不也得找老师,找学校,甚至来追究窗子的责任么?可是给你三番五次打电话,请您到校,您就是不肯来。还说,跳窗子也不是什么大事,那什么是大事?这没出事,你不管不问,甚至为孩子遮掩错误,替孩子强词夺理,要是出了事,就是学校老师的责任。那你们做家长的就没有教育孩子的责任吗? 电话:我要是会教育,还用你们学校老师干嘛?怎么,我儿子是你学生,我还是你学生?你算那颗葱啊,还叭叭地教育起我来了?你这是什么态度,还老师呢,都不如咱普通老百姓!哼,我告诉你,以后我儿子在学校,要是无缘无故挨批评,我就找媒体给你们曝光,这是你们老师不尊重未成年人,他不懂事犯错误那也是法律所允许的,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是接受教育的对象,他要是事事都知道对错,还用你们老师干嘛? 小高:(气得手直发抖)你,你、、、、、 朱: (大声)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现在是有娘养,无娘教! 电话:谁他妈的在那面放屁呢?纯属狗拿耗子。我不教怎么地?唉,我也没想他有多大出息,就是想让他在学校养养身板,将来和我一起经商,还不是我看不起你们,别看你们比我多念几天书,国家给你们涨点工资,就觉得了不起,你一年挣的那一脚踢不到的俩半钱,不够我一个月赚的。(朱怒目,高摆手。) 小高:大姐,你赚多少钱与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既不羡慕,也不嫉妒。而且衷心地希望你早日成为世界首富。不过言归正传,老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咱们现在是谈如何帮助天龙改掉不良习惯安心学习的事,商讨利于孩子今后成长的大事。所以不要跑题。我看,您还是把你儿子送学校来,咱们坐下来好好谈谈。 电话:(停顿)天龙说了,今天他不去了,腿站软了,头有点痛。明天如果好了,我就送他回学校。 小高:那好,明天见!(放下电话,小高伏案而泣) 朱: (走到小高身边,拍了拍她的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现在老师成了待宰的羔羊! 小高:这老师还怎么当啊。(伏案啜泣) (赵、刘业走过来安慰) (铃声响了)老师们陆续回到办公室。 李: 小高怎么了? 朱: 接受教育,正在感动! 李: 别没正经的,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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