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奏渴望命名 可以想象,如果世界上的人、事、物均没有名字,那将会是一个多么无序而混乱的景象。遗憾的是,自从节奏诞生以来,真的就没有名字。纵览音乐理论教材,节奏的名称大抵只有可怜的三个:切分音、连音、附点音符。节奏是音乐的骨骼。音乐是由节奏支撑起来的,我们学习音乐都是从节奏入手。但节奏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无奈和困惑:老师上课、学生学习,几乎每一节课都会说到“节奏”,而“节奏”又常常使我们欲说不能、欲罢不忍,尴尬之极。 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只有给纷繁复杂的节奏命名,才能引起学生大脑一定的条件反射,才能够“名副其实”,让节奏的形状和时值能够重现在学生的脑海中,并牢牢地记住。 为什么迟迟没有为其命名呢?在人们的想象中,由众多音符组合而成的节奏,按照几何函数的原理,其复杂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它有许多种组合的可能性。那么,究竟有多少种节奏需要命名呢?如果这些名字数不胜数的话,会给记忆带来更多的不便,也就自然失去了命名的意义和价值。 二、命名的科学依据 从某种意义上讲,节奏就是在节拍约束下的音符群,因为有音值组合法的规范,在单位拍内,节奏的出现总是具有固定的形式,这种固定的形式就是我们常说的——节奏型。经归类研究发现,节奏的组合具有以下规律: 1.以歌曲作品为例,按节拍来划分发现:以四分音符为一拍的音乐居多,约占99%左右;以八分音符为一拍的音乐(含以其他音符为一拍的音乐),约占1%左右。 2.查阅大量的谱例和文献之后发现:基本节奏型(不包含带连音线的组合节奏)在节拍系统中的数量是很有限的,这一点远远没有事先估计的多。在以四分音符为一拍的系统中,节奏型的数量最多,50个左右,约占总节奏量的70%;在以八分音符为一拍的系统中,节奏型的数量较少,20个左右,约占总节奏量的28%;其他的约占2%。 而且,凡是在一种节拍体系中,它们节奏型的形状也大致相同。譬如,在2/4拍、3/4拍和4/4拍中,所使用的节奏形状基本上一样;在3/8拍、6/8拍、9/8拍、12/8拍中,所使用的节奏形状基本上一样,可以通用而不会造成概念上的混淆。 3.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音符都有组织地加入到了音符群而组合成为节奏。因而,加入到节拍、节奏之后,就给音符赋予了崭新的含义,它原来的音符名称就渐渐失去了意义,而随着节奏拥有了独立的名字。 从以上数据分析不难看出,节奏命名的关键是要紧紧围绕占歌曲总量99%、占节奏总量70%的四分音符节奏系统;其次是占歌曲总量1%、占节奏总量28%的八分音符节奏系统。所以,节奏命名必须建立两大系统:四分节奏系统和八分节奏系统,其他的少数拍子,因使用较少,可暂时不予命名。 三、命名的技术标准 1.规范性 何谓“命名?”一般字词典上的解释是“给以名称”,意思就是给人和事物取名字。古代有名言:“有其名必有其实,名为实之宾也。”在《说》一书中,训义“名”为“命”,“名自命也”。人和事物都需要有一个名字,以供人们称呼,人们一听到这种语音,就自然会与语音的词义联系起来。命名是一门科学,它需要规范的技术标准,要符合“姓名学”的基本要求。《汉语大词典》对姓名的解释是这样的:“姓:表示家族系统的称号。名:人或事物的称谓。”可以看出,姓名应当有两部分构成。“姓”代表系统,“名”代表分支和细化。命名不能与其他音乐理论名称标准相悖,尽量使用行业约定俗成的专用语词。 2.科学性 节奏命名,首先是准确、形象。命名不能简单地解决了“字”的问题,却忽略了更重要的“名”的问题,如果“名不符实”,则词不达“意”。名字是让人念的,由声可以联想到形,由形联想到意。所以,“声、形、意”是衡量节奏名字是否科学的重要依据之一。所谓“声”,是指节奏名字喊出来虽不像人的名字一样讲究,但起码要顺畅、不拗口,便于识别和记忆;所谓“形”,是指节奏的形状是固定的、约定俗成的、常见的、符合音值组合法规则的;所谓“意”,是指节奏的名字的含义是准确的、没有争议的,能够充分体现节奏性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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