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民间音乐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风格鲜明,喜闻乐见。本文就民间音乐的创作、传承过程,艺术风格的地域性、质朴性、即兴性,古文化的积淀性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从新的角度提出问题,并就此阐述了个人的观点。 关键词:民间音乐 特征 博大精深 民间音乐是民俗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面。纵观历史,人类在创造劳动工具的同时也创造了艺术。随着阶级社会的发展,人类艺术以两大系平行发展。一类是劳动人民创造的民间艺术,这是人类本源艺术的发展延续;另一类是职业艺术家和音乐院校的艺术,这是由前者派生出来的。前者是从历史文化开始的群体艺术,后者是职业艺术创造的个体艺术。民间音乐贯穿于人民生活的衣、食、住、行和人民的生产劳动、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可以说民间音乐是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结合,而不只是为了营造节日气氛、烘托婚丧嫁娶的“奢侈摆设”。它可以美化环境,同时也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民间音乐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历史上,我国各地不少妇女都能随口唱几句《绣荷包》《编花篮》《摇篮曲》;搬运、装卸的人都不时地发出劳动的号子;不论城镇市民还是商贩、学生都能来几句时尚小调等等。至今,我国有不少民族还流传着这样的习俗:“当小孩长大到一定年龄,就必须向老人学唱歌,不会唱歌便被认为是一件十分不体面的事。在有些地区、有些民族过去甚至将是否善于唱歌作为选择配偶的条件之一。不少民族不仅在平时有唱歌的习惯,而且还有自己的唱歌节日。如壮族的‘歌墟’、苗族的‘游方’、侗族的‘坐妹’、蒙古族的‘敖包会’、回族的‘花儿’、瑶族的‘放浪’、仫佬族的‘走坡’等。每逢会期,四面八方的青年男女就聚在一起,高歌低吟,纵情表达他们之间的爱情和对幸福的向往。”①由此,我们认为民歌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劳动人民生活中最亲密的伴侣和精神食粮。 中国民间音乐,如同黄河长江一样,虽流经数千载,尽管沿途又纳入了多少川流,但始终保持了民族的气魄和个性。就像德国学者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所说:“民间文化具有自己的生命,具有某种不朽性,由于它们得以在人的短暂的生命结束之后依然存在。”以下就本文提出的民间音乐的特征进行论述。 一、 创作过程的集体性与传承过程的口头性 前面已说人类艺术以两大系平行发展。然而,在创作过程中它们是各不相同的。“在历代文人创作或现代专业作曲家的创作中,一般来说,其创作过程是作曲家个人单独进行的。但民间音乐却不同,它的创作过程是个人和集体融合在一起的,甚至个人的创作活动完全为集体所淹没。它们有的是在集体场合中许多人的即兴创作。如许多人在一起扛木头时,为了统一步伐,协调动作,其中有一人领头唱起了劳动的呼声,其余人跟着应和,如此一呼一应循环往复所形成的扛木号子,就凝聚着参加扛木劳动的所有人的音乐创作。”②劳动号子如此,山歌、小调也是这样,不论在民间音乐的哪种类别里都蕴含着广大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 应该说民间音乐的创作过程和它的流传过程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创作的过程即是流传的过程,流传的过程也是创作的过程。过去由于劳动人民不可能真正接受文化知识的教育,因此,难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传承。甚至在有了文字记载之后,仍保持着它的口头性特征。另一方面由于民间音乐具有重视和谐、提倡神形兼备、突出意境等审美特征,用书面文字传承的方式,也较难准确表现民间音乐精、深、博、大的内涵,而灵活便捷、形象生动的口头传承形式就成为至今常见的民间音乐传承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艺术风格的地域性 人,总是在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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