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的起源,据专家研究,约有下列六说:
(一)筝源于瑟说
《乐道类集》第二卷上载:「秦有婉无义 者,以一瑟传二女,姐妹争瑟,引破终为两片,其一片十三弦者为姐分,其一片十二弦者为妹分,秦皇奇之,立号曰筝。」
唐 刘贶大乐令壁记:「筝与瑟正同而弦少,秦人有一瑟而争,蒙恬中分之,令各取半,因名秦筝然。」
宋 丁度集韵释筝:「秦人薄义,父子争瑟而分之,因以为名。筝十二弦,盖破二十五而为之也。」
上述之历代典籍中,皆明白地表示了筝与瑟的密切关系。我们知道汉代的筝与瑟的外形,除弦数及大小外,差可视为挛生。同时瑟衰于汉而失于晋,对于筝的记载却于魏晋南北朝时渐有所增。
明 朱载堉《律吕精义》中曰:「瑟只照筝样最妙,大小虽异,而样制相同也,首尾广狭,比筝加一倍可也,上弦设柱,亦与筝同。」
因此,该派学者认为现代的古筝就是瑟的化身,亦即存瑟之制而冠筝之名。
对此观点,亦有学者持反对意见,他们反对的理由,兹分述之:
1. 『争瑟为筝说』是一种荒唐附会之言。盖『争瑟成筝』之人,依典籍记载有『父子』、『姐妹』......等的不同,应可看出其不实。
2. 不合事物发展规律。盖事物发展的法则向来都是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以筝弦演进发展看来,最初五弦,到后来的十二弦、十三弦、十四弦、十五弦、十六弦,及现代的十八弦、二十一弦、二十五弦......等等,无不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与音乐表现的需要来改革的。焉能由复杂到简单,由多到少地发展,这是不合逻辑的。
3. 从字形结构上分析,两者应属不同类的乐器。盖《说文解字注》曰:「琴......凡琴之属皆以琴。」又曰:「瑟......从琴必声。」而筝释又曰:「筝......以竹争声。」如果筝确实是由瑟两分而成,则『筝』字应写作『争』才是,却为何写成『竹』字头?这说明筝并非瑟类,而是两个不同类的乐器,瑟从『琴』,筝从『竹』。
4. 从筝与瑟的发声比较,两者应属不同类的乐器。魏 曹植曾这样说:「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筝声是高急、激昂;而瑟音却是雍容柔和的,二者应不会是同类的。
5. 从定弦比较,筝以五声音阶定弦,相邻二弦的音程是大二度和小三度;而瑟采用十二平均律定弦,相邻二弦的音程是小二度。
6. 从左右手基本指法观之,筝的传统指法是以右手弹弦,左手按弦;而瑟则是左右手均在瑟码右边弹弦的。
(二)蒙恬造筝说
汉 应劭着《风俗通》曰:「仅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 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隋 书乐志曰:「筝十三弦,所谓秦声,蒙恬所作者也。」
朱骏声《说文通训》曰:「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 蒙恬改为十二弦,因蒙恬改为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以木,唐以后加十三弦。」
这种说法并非不足采信,因蒙恬为当时征西域勇将,或许在西域战争中获得这种乐器,加以改造,名之为筝。
对此观点,亦有学者持反对意见,他们反对的理由,兹分述之:
1. 典籍中有关蒙恬造筝的记载说法矛盾盖在蒙恬造十二弦筝或十三弦以前,早就有五弦筝了,岂有再造之理。且史记 李斯谏逐客书中曰:「夫击瓮叩缶,弹筝傅髀,而歌呼呜鸣快耳者,真秦之声也。」这段话说明了在李斯之时代,早就有筝了,而李斯与蒙恬是同时代人,但却比蒙恬早一个时期,足证『蒙恬造筝说』之不实。
2. 如果退一步认为蒙恬改筝,亦有可疑之点,盖蒙恬如在并、凉二州将筝改制成瑟形的十二弦筝,那么为何《风俗通》中只提『形如瑟』,而未述增弦之筝?可见弦并非在筝改制成瑟形时才增加的。另外,像蒙恬那样有名的人改制,《风俗通》作者应该很容易得知,却为何说『不知谁所改作』呢?
3. 在古代,对于『蒙恬造筝』之说,也是有人反对的。晋 傅玄 《筝赋序》中曰:「世以为蒙恬造筝,今观其器:上圆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十二,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存,鼓之则五音发,礼合法度,节究哀乐,斯乃仁智之器也,岂亡国之臣所能开思运巧哉、或以为蒙恬所造,非也。」另外,《旧唐书.音乐志》中也称:「筝本秦声也,相传云蒙恬所造,非也。」
(三)京房造筝说
《旧唐书.音乐志》中称:「筝本秦声也,相传云蒙恬所造,非也。制与瑟同而弦少。案京房造五音准如,十三弦,此乃筝也。」
此说否定了『蒙恬造筝』之说,但本身也犯了错误,因作者把京房造的五音准当作了筝。岂不知京房所造的准,并不是乐器,而是用来校正音律的。
《后汉书.律历志》中曰:「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大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由此看来,《旧唐书》编者是在有十三弦筝之后,误把京房设计创造的五音准,当做了筝,致产生『京房造筝说』的谬误。
(四)筝源于筑说
据东汉 应劭《风俗通》中曰:「筝,谨按《礼记.乐记》,五弦筑身也。」
东汉 许慎《说文解字》中曰:「筝、鼓弦 声乐也,从竹筝声。」这乐器,据《说文解字》中曰:「筑,以竹曲,五弦之乐也。」
东汉 刘熙《释名》中曰:「筑,以竹鼓之也,如筝,细项」。
北宋 陈赐《乐书》中曰:「筑之为器,大抵类筝。其颈细,其肩圆,以竹鼓之,如击琴。......品声按柱,左手捩之,右手箸击,大同小异。」
由此观之,早期的筝很可能是由筑演变而来的一种竹制、细项、五弦的弹弦乐器。
(五)筝源于古代游牧民族所制之乐器说
此种乐器尺寸不大,弦数不多,便于携带,后来流行于秦国(公元二千多年前),即所谓秦筝。
据东汉 应劭《风俗通》中曰:「筝五弦,筑身而瑟弦。」(筑身长四尺三寸,项长三寸,围长四寸五分,头长七寸五分,阔六寸五分),如以今日尺寸而言,秦筝只有三尺多长,而瑟却有六尺长,从当时的生活方式是很容易解释的;汉朝因早就定居黄河流域,过着安定的农业生活,因此大型乐器,像筝、编钟都逐渐创造出来;而西方、北方各民族因是过着游牧生活,他们的乐器必须是于随身携带,当然不像瑟那般复杂(此说亦否定了『筝源于瑟论』)。且应劭是东汉时代的人,离秦朝不远,他所说筝的形态,应较可信,可以说仍保留着便于携带的体积。至于初期造筝的材料,大概是用大竹管做成的,这可以从『筝』字头上加竹推断出来,到了秦朝统一中国,秦筝也推广到全国各地,不过当时的筝可能经过一番改造;例如感觉到竹的声音比不上木的声音,于是『易竹以木』而改用木制的筝。后来又逐渐改变筝的形态,索性摹仿瑟的样子,使之更精美大方。汉朝的筝,便是如此。
(六)西方传筝说
日人田边尚雄《东洋音乐史》中曰:「战国末期处在中国最西部的秦,和西域相接;筝这乐器,就是那时从西方传来的。」
对此观点,亦有学者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如果『西方传筝说』可信的话;那么,最初的筝,应当和形似于筝而远古就已存在的瑟颇有差异,才合乎情理。可是后世曰筝曰瑟,除了弦数有多寡和定弦法不同之外,并没有像琴和筝那样重大的根本差别--琴无柱,而筝、瑟皆有柱。如果单是一种比瑟的弦数少(筝起初只是五弦)的乐器,就不必等西方传,然后特称之为筝,尽可以由秦人之手,以琴为蓝本简易地制造出来了。
关于以上六说,孰是孰非,至今仍无定论,尚有待专家的研究考证。不过从《史记.李斯谏逐客书》(公元前二三七年)中的记载:「夫击瓮叩缶,弹筝博髀,而歌呼呜鸣,快耳睹,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而就郑卫,退了单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我们应可确信筝是秦国的国乐,是在秦朝开始流行的。所以后人说筝本是秦声(见《隋书》、《旧唐书》)或直接就叫它做『秦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