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资格对其他艺术门类指手画脚,又有一肚子话要说,就说一说老本行——古筝。 古筝的艺术生产可分为这样几个环节:创作、教学、舞台(欣赏) 1、创作:目前古筝作品中有很多传统的,地域性很强的作品,多数是从地方戏曲音乐中提炼整理而成,这些音乐的实用性,是不能脱离其根源氛围单独评价的,例如:《上楼》《下楼》,很难从中看出旋律与题目有什么关联,但作为伴奏曲牌,结合演员的表演动作,其间的价值还是显而易见的。传统古筝曲不能与其背景割裂开。因此,对于传统作品特有的,不可动摇的价值,我们不做评论。 “创新”是现代古筝音乐的代言词,但关键是什么样的“新”,有没有实用价值的“新”。每个音乐学院毕业生的音乐会都要演奏新作品,而且比重不轻,这已成为不成文的规定,但很多作品都是“一次性”的,只供此场音乐会使用,无法流传——因为太“新”了。这样的作品价值在哪里?除了体现了音乐会的“新”就没有其他实用价值了吗?反而很多在专业专业人士看来流俗的,没有革命性创新的,没有价值的作品却被广大听众所钟爱,流传很广。再者,音乐会是演奏者的音乐会还是作曲者的音乐会。没有“新”的一塌糊涂的作品就不是一场成功的音乐会吗?另外:改变,移植作品最好还是想一想有没有意义,如果移植改变的作品不如原作效果好还是不要枉为,为了增添自己的作品库或体现自己某一方面的超人能力而去生硬独地糟蹋一部经典的作品,实在没什么意义,也显得自己的意识落后。 2、教学:专业院校的学生都知道,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对期中和期末考试作品的精雕细刻上,一学期两个作品,一年四个,4年的大学雕刻完16个曲目,领证毕业。普及教育以考级教材为纲要,每一级学习2到3个曲目,一共9级,学完就可以当老师,这20多个半生不熟的曲目在转手教给学生的过程中挑挑拣拣,连丢带忘....... 所以,几百首优秀的古筝作品经过老师们的“不屑努力”剩下的不足几十首——再努力就没了!!! 很多老师会强调学生的表现力不够,却没有什么解决根源的途径,只是做做表面功夫——强调,强调,再强调,模仿,模仿,再模仿,最后总结是“多加练习”。我从没听说过音乐表现力是能练出来的。这好比做菜:面对一个尝不出酸甜苦辣的人,你却要训练他的厨艺?也只有以应试为目的的教学中才会出现如此荒唐可笑的一幕。我想问一问各位老师:教学的实用性是培养人的能力,还是培养人弹奏几个曲目的技能。另外,音乐的表现力一定要靠一成不变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来表现吗?看了诸多世界级大师的演奏,打动我的只是音乐——音色——声音本身和内在隐含的深厚的修为,想看肢体表演,我自然会去看芭蕾舞。至于形象问题,帕尔曼是的残疾也没有影响他成为一代大师,为什么中国艺术人才选拔的标准却要向选美看齐?多年的实践,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音乐属于每一个人,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人,水平再低都能提高,态度决定一切。音乐教育中引导和激发的意义远胜过填鸭似的生搬硬套,只是看我们的老师能不能俯下身段,有没有耐心。 3:舞台:这个词在古筝行业基本不存在,即便存在也是一个人的舞台,台下的观众都是学生,与其说是音乐会,不如说是教学演奏会,至少音乐会是不需要想尽各种办法推销门票的。北京德云社的相声专场,门票价格580,不推票照样爆满,为什么?东西好,大家喜欢,东西怎么好呢?它能吸引人。音乐的实用性是欣赏不是教学。更不是通过一些晦涩难懂的东西体现自己时尚个性的T型台。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我们的音乐(而不是演奏者)是否具备这样的吸引力。另外,舞台表现过于程式化,演奏者们从面部到肢体都像一个模子扣出来的。建议音乐厅竖两个牌子:一、不许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二、禁止摇头晃脑、张牙舞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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