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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音乐的基本知识(七)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更新日期:2012-4-12   浏览次数:

 

 

    七、关于流行音乐
 
  在前面的内容中,我们基本上是将古典音乐作为研究的对象,没有涉及流行音乐的范畴。前面提到过,古典音乐并不是古代的音乐,而是泛指按照一定的风格和技术规范写成的音乐,它代表人类音乐文化的精华。然而,古典音乐是植根于民间和传统、经过漫长的时间发展得来的,故而绝不能割断它和民间音乐、流行音乐之间的联系,二者的关系很像民间口头文学和“严肃文学”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说:流行音乐、通俗歌曲就是今天的“城市民歌”;一方面,它们以贴近日常生活的语言和曲调为大多数人所喜爱,另一方面,它们概括和凝聚了当代的音乐语汇,构成专业音乐创作的土壤。

  同“严肃音乐”一样,我们无法给“流行音乐”下一个准确的定义。顾名思义,所谓“流行”当然是指能够被人群中的大多数所喜爱、能够吸引大多数人的音乐。但在实际使用这个词的时候,显然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含义。比如说《东方红》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歌曲,可谓“流行”极广,但没有人把它看作流行歌曲;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也是被人群中的大多数所喜爱的、十分“流行”的作品,但谁也不认为应该把它划入流行音乐。可见,流行音乐早已超出了字面上的含义,成为与“古典音乐”相对的泛称,例如摇滚乐、披头士等等演唱形式,都可以纳入这个范畴。
 
  如上所述,“流行音乐”是一个含义模糊而包容甚广的类称,很难用概念式的语言加以说明(对于欣赏来说,这样做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就像民歌一样,同为民歌,但地区差异、表演形态、调式结构、歌词内容、音乐风格以及演唱的场合千姿百态,而且这些因素还都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对于一个民歌欣赏者来说,首要的事情不是分清什么是民歌、什么不是民歌,而是了解它的歌词内容、音乐特色、演唱风格、文化背景,进而掌握其源流及演变的过程,以达到全面理解、充分欣赏的目的。下面,我们就试图描述影响最大的几种流行音乐,选择的标准是:它们不仅一度“流行”,而且在今天的各种流派中都能看到它们的踪影。
 
    爵士乐(jazz)

  20世纪的所谓“流行音乐”中影响最大的大概就是爵士乐了。关于它的起源,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其中一些说法近乎传奇。关于它的音乐形态,已经有了不计其数的专门研究。但是,我们仍然很难简单地答复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爵士乐?”曾有人问著名的爵士乐大师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乐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如果用语言来答复,你就一辈子也明白不了。”

  爵士乐发源于美国的新奥尔良,这个城市曾是路易斯安那州的首府,位于密西西比河的入海口,在美国的历史上起过很重要的作用。路易斯安那州有几个主要的特点:1,气候温暖,盛产甘蔗和棉花;2,原来是法国的殖民地(路易斯安那LOUISIANA的意思就是“路易的地方”,1682年命名这个地方时,法国国王是路易十四),1803年美国政府用1500万美元从拿破仑手里买下来,但法语却没有随着政府的改变而消失;3,由于大种植园的需要,这里是黑奴最集中的地方,至今黑人占这个州人口的三分之一;4,因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里是兵家必争之地,法国、西班牙、英国和美国的军队都曾在这里苦苦争战,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这里也是双方军队激烈交战的战场。正是这些特点使它成了爵士乐的摇篮。
 
  在爵士乐的音乐成分中,有源于非洲的黑人音乐的节奏、有被简化了的教堂音乐的遗响、有从种植园里传出来的劳动歌曲、还有从当时的流行歌曲及其演唱风格中演化而来的表演技法。一般将新奥尔良的红灯区斯托里维尔(Storyville,直译为“故事城”)看作现代爵士乐的发源地,这里有许多黑人乐师,他们都是即兴演奏的行家,使用的往往是南北战争期间双方军队遗留下来的管乐器。1917年,斯托里维尔被警察封闭,于是这些黑人乐师纷纷到别的地方谋生,其中最集中、最有名的城市是芝加哥。不数年间,爵士乐就取代了雷格泰姆的地位,成为最热门的音乐。它原来只是在黑人中流行,此后却逐渐成为世界上最流行的舞曲,其狂热程度超过了过去最流行的圆舞曲和波尔卡。爵士乐的风格还走进了交响乐、走进了音乐厅、走进了大学的课堂、成为一门正式课程。
 
  关于“爵士”(jazz)这个词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比较可信的一种说法是源于法语词汇jaser。前面提到过,美国南方的这几个州的居民当时是说法语的,jaser的原意是七嘴八舌地闲聊、贫嘴;音乐是黑人奴隶的主要娱乐方式,他们凑在一起,用土造的乐器随意弹奏,唱着杂七杂八的歌曲,用手边的随便什么东西敲打着节奏,既没有大家都要遵循的记谱或是和声,也没有任何技术方面的限制,就像一群人聚在一起聊天一样,这正是jaser这个词的意思。其他的说法还有很多,比如,有人说是出自一个鼓手的名字,由于他能用激动人心的鼓点将音乐推向高潮,所以每逢观众想要更刺激的效果时便大声呼喊他的名字,久而久之,就成了这种音乐的名称;还有人认为,根据爵士乐在当时表演的场所(妓院)和参与者(黑人奴隶)的文化背景分析,这个词是源自当地黑人土话中与性行为有关的词汇。这个字已知的第一次正式出现是在1914年,芝加哥的一个乐队起名为“老迪克西兰爵士乐队”,1917年胜利公司为该乐队录制的唱片即使用了“爵士乐”这个名称。
 
  早期的爵士乐队的乐器有班卓琴、钢琴、小提琴、萨克斯管、简陋的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乐手们根本不用乐谱,全凭自己的记忆和想象来演奏。常见的情形是,先由钢琴弹出一段大家都知道的歌曲,其他的乐器则一个接一个地表演,歌曲的轮廓虽然没有改变,但是经过这样的即兴演奏之后,它已经被“爵士化”,变成了谁也没有听过的另一个东西。

  也就是说,爵士乐最初并没有什么旋律特点,只是以没有乐谱的即兴演奏为主要特征;但是随着它日渐普及,乐师们发展出了更为新颖的旋律,这些旋律最早的来源主要是黑人田间歌曲、布鲁斯、灵歌、白人流行歌曲和民谣;而在节奏方面对爵士乐影响最大的因素,除了非洲、南美洲的一些舞曲之外,是“雷格泰姆”音乐。这些因素的具体特点,我们将在下面介绍。
 
  刚才谈到,爵士乐的一大特点是即兴性,但是,同其他任何一种音乐形式一样,在获得了长期发展之后若是没有一种记录方法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后来的爵士乐队是利用乐谱的,不过对乐谱的依赖程度不同,由此而形成“直爵士”(照谱演奏)和“甜爵士”(即兴演奏)的区别。不过要注意,这种名称十分混乱,经常只是流行于某一个时期的习惯说法而已。另外,即使是照着乐谱演奏,也有大量的即兴成分,比如说这样的记谱:
 
  一般地说,爵士乐都是二拍子的,每小节两拍或四拍。这种二拍子的节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终存在,使得爵士乐有一个稳定的、规律的节奏基础。在节奏性低音的上方,则是重音位置不规则的旋律、和声和对位声部,它们惯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与规律的低音声部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在爵士乐的曲调中,除了从欧洲传统音乐、白人的民谣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个性的是“布鲁斯音阶”,而爵士乐的和声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传统和声的基础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种变化和弦,其中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由布鲁斯和弦带来的。
 
  爵士乐在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法上极有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乐队。自“爵士乐时代”以来,萨克斯管成为销售量最大的乐器之一;长号能够奏出其他铜管乐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诞的滑音,因而在爵士乐队中大出风头;小号也是爵士乐手偏爱的乐器,这种乐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产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区的几个音几乎成了爵士乐独有的音色特征;钢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后来出现的电吉他则以其打击式的有力音响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据重要地位。相反,在传统乐队中最重要的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对次要一些;圆号的浓郁音色在管弦乐队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对于爵士乐队来说,它的气质太温顺了,几乎无人使用。在管弦乐队中,每件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尽量溶入整体的音响之中,在爵士乐队中却恰恰相反,乐手们竭力使每一件乐器都“站起来”。

  乐队的编制很灵活,最基本的是两个部分——节奏组与旋律组。在早期的爵士乐队中,节奏组由低音号、班卓琴和鼓组成,后来,低音号和班卓琴逐渐被低音提琴(倍司)和吉他所取代,钢琴也加入进来。在30年代,兴起一种舞曲乐队,当时称为“大乐队”,它有三部分组成:节奏组、铜管组和木管组。节奏组使用的乐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钢琴和鼓;铜管组常见的编制是三支小号和两支长号,但这个数目并不固定;木管组通常由四五支萨克斯管组成,每个人都兼吹单簧管或是别的木管乐器,如果编制是五支萨克斯管,一般是两支中音、两支次中音、一支上低音。还有一种商业性的(有时也称为“甜美型”、“旅馆型”等等)的乐队,编制与“大乐队”差不多,但萨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组会较多地使用其它的乐器(如长笛、双簧管),有时还加上三四个小提琴,在商品录音带中经常可以听到这类乐队的音响。
 
  与传统音乐比较而言,爵士乐的另一大特征是它的发音方法和音色,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们绝不会将它们与任何传统音乐的音色混淆。这些特殊之处大多来源于用乐器或人声对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真正的黑人田间歌曲和灵歌,就会发现那些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的变化是多么地富有特色、动人心魄。而在爵士乐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声、高叫和呻吟,突出了这种感觉。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异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观念的颤音。我们知道,所谓颤音是音高(有时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规律的变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这种变化而产生富有生命力的音响效果。爵士乐中的颤音是有变化的,变化的方向一般是幅度由窄到宽,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一个音临近结束时增加抖动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强了这种技巧的表现力。同时,在一个音开始时,爵士乐手们会从下向上滑到预定的音高,在结束时,又从原来的音高滑下来。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无法用乐谱来详细记录的,有经验的爵士乐手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一类的方法、尤其是这种观念,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将这些效果“制造”出来。因此可以这样说:由于即兴的传统和技巧的个人发挥,爵士乐是由作曲家和乐手共同创造的。受过传统教育的音乐家之所以很难表演爵士乐,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培养出这样的特殊的音乐观念。如果我们细心地比较一下真正的民间歌手和受过正规训练的歌手演唱同一首民歌的差别,对此中的含义就会有一个更直观的概念。
 
  从爵士乐诞生之初,它就吸引了众多的转业作曲家。1920年,美国指挥家保罗·怀特曼组织了一支著名的乐队,将改编的爵士乐作品带进了音乐厅。这种新潮流引起了许多“严肃”的爵士乐爱好者的激烈反对,然而,正是从这以后,爵士乐在美国和欧洲家喻户晓,受到广泛的欢迎。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在这时诞生,为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怀特曼乐队的作曲家格罗菲。按照手稿上的记录,写这部作品只用了三个星期,演出后几乎是立即引起轰动。欧洲作曲家也有许多以爵士乐为基础或是受爵士乐影响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钢琴曲《丑黑怪步态舞》(1908)、《游吟诗人》(1910)、《怪人拉维纳将军》(1910);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中的慢乐章(布鲁斯);斯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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