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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搞笑小品_《婚变》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更新日期:20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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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后来,大爷您后来过啥份啦? 金:发现了人家见不得人的秘密呗。 乐:秘密? 花:你把舌头给我捋直了说话,谁见不得人啦。 乐:就是,大爷,光天化日的,没有证据,你可不兴瞎说啊。 金:证据?有。上回,那手机又来短信,开头就一个字:亲。我的亲娘四舅三大爷耶,就这老不咔嚓眼的货色,还“亲”,差点没把我给酸死过去。 花:酸死活该。人家公安部的通缉令都能写:亲,跑不了的,还是早点自首吧,记住,等你噢。我一个楚楚动人的小老太太,为啥不能“亲”上一把? 乐:大妈说得有道理,大爷,您还是过份啦。 金:过啥份,下面还有呢。 乐:还有?还有啥? 金:亲,明晚8点,老地方,括号,省去三个字。亲娘四舅三大爷耶,省去三个啥字,那是火星人脚后跟都能想到的啊。 乐:想到啥? 金:我我我……那个呗。 花:放屁。那是我一老姐们,约我一起去跳桑巴舞,发短信时一时脑子缺氧,想不起“桑巴舞”咋写,就用括号省去了。就这,他认定我、我出轨了,赶紧屁颠屁颠地跑去侦查,结果发现是个女的,比我还大两岁呢。 乐:大爷,您老查清了,也该放心了吧。 花:放啥心吆,免除了“出轨”,又怀疑我“出柜”了,说是香港那叫啥“祖儿”的都出了,你难道不出吗?呸,老不死的东西,我看是你 “出鬼”了。 金:我出啥“鬼”,50来年都在你领导下活命,阎王爷似的看着,我有“鬼”也出不了啊。 乐:二位别争了好不好。你们的婚姻矛盾呀,我现在算是看出来了,一个字:爱得太深。 金:四个字啊。 乐:关键最后一个字,深。所以老怕有啥闪失。要说婚姻这玩意,我总结出来,它就是你后背上那块怎么也够不着的痒痒肉,别老是惦记它痒痒,惦记多了,它不痒痒也痒痒了。痒痒了咋办?不挠难受,挠呢手又太短。 花:小乐同志,你说的太精辟了。他这人就这毛病,老痒痒,又老是手短,到了还“猪八戒出招”——“倒打一耙”。 金:你才“猪八戒”呢。 乐:好了,大爷,按说大妈那些“出轨”的事,您老也闹清楚了,这婚你俩还离吗? 花:离,必须离。 金:离,坚决离。 乐:那行。既然二老都要离,就按程序办吧。请你们坐好。下面,我代表国家婚姻登记处,接受你们的离婚申请。请问二位的姓名。(见二人紧张,不作答,再作提醒——)就是二位叫啥名字,大爷您先回答。 金:金一根。 乐:(记录状——)金一根。好,大妈,您呢? 花:花一朵。英文名字:一朵——花。 金:我也英文,一根——金。 花:拉到吧,一根筋,那是犟驴。这都不懂,还敢英格利希呢。 乐:二位既然都决定了离婚,那么按照规定,我必须首先注销你们的结婚登记,请二位交回你们的结婚证。 金:啥? 乐:结婚证。 金:这个没有。 乐:这个没有?你们一起过了50年,这个都没有? 花:这个真的没有。小乐同志,是这样的,那时我小,啥也不懂,被媒婆还有他妈一通忽悠,再加上这老小子不地道,霸王硬上弓,稀里糊涂地就把我给“事实”了,你就按照那“事实”啥的写吧。 金:啥“事实”?谁把谁“事实”了?今天你必须当着政府的面,给我说清楚喽;还有,谁“霸王”啦?没有你妲己在那儿挤眉弄眼的,我能“霸王”吗? 乐:错了,大爷,弄出霸王来的,那是虞姬。 金:就是,鱼鸡,又是鱼又是鸡的挂那儿,能不招惹老猫吗?老猫惹急了,它能不“霸王”吗? 花:死一边去,得了便宜就卖乖,一辈子改不了的臭毛病。也罢,今天本老太“宰相肚里升火箭”,让你个天高地大成不?(对乐——)同志你写,过去是我和这老东西共同“事实”的,现在,我们不共同了,不“事实”了。 乐:也行,按照新《婚姻法》精神,你们“事实”的比较早,法律也是认定的。下面进入下一个程序,财产分割。就是住房、家具、存款等等,到底归谁。 金:归她。 花:归他。 乐:你们这…… 金:(将笔硬塞在乐的手里——)听我的没错。写,所有一切都归她。 乐:那你啥也不留点儿啊? 金:不留,最最要紧的没留住,还留那些没用的身外之物干啥呀。 乐:(感动——)大爷,你太纯爷们了。 金:挖苦我是不,我一个混了70多年的老头,到了混成光棍,还纯爷们? 乐:我不是那个意思,大爷。 金:那你啥意思。 乐:我说您这是“放爱一条生路”,高尚。 金:我说你这是迈大步走小路,没崴着脚,倒扯着蛋了。(见乐还欲解释,忙制止——)写吧,这就是一个“人家不玩了,咱也玩不了了”的事情,扯不着高尚那个蛋。 乐:那好那好,我写,我写。 花:慢着。凭啥你不要的我就要? 金:我没说不要啊? 花:那你要,要啥? 金:我、我要的那啥的,你、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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