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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唱的沿革
作者:佚名   来源:歌谱收藏站   更新日期:2012-4-17   浏览次数:

中国合唱的沿革


作者:马革顺

 合唱这种演唱形式是由群众的集体歌唱逐渐发展而形成的。由于人的生理上的差别,年龄、性别不风声带结构和共鸣情况不一样,在唱相同音高时会有某些人感到不适宜。这样,一些人就寻找与原来旋律不同但又是协和而动听的乐音,使之与集体歌唱同时进行,一方面适应自己歌唱的音区,另一方面也丰富了演唱效果,合唱的雏形就这样产生了。在我国的戏曲音乐中,可以听到部分帮腔和衬腔,它们多数是在原有的旋律上加装饰性的片断,有的已形成陪衬主旋律的另一独立旋律。在民歌及少数民族的歌唱中,也可以发现自发和即兴的支声性复调声部或辅助旋律。还有群众在劳动过程中的一唱众和,相互呼应,也具有了一定的合唱因素,或者说含有一定的合唱特征。为了加强集体歌唱的表现能力,充分发挥人声的作用,慢慢便形成了合唱这一独特的艺术品种。
 从西方音乐发展史来看,在13、14世纪以前基本上是以单音音乐为主。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变为由原来旋律为固定音调,而另外加上一个与之对立的旋律。这种主旋律和对立旋律的结合,叫做奥加农(Organum)。这种对立旋律是原旋律的四或五度平行旋律,此后除了平行之外又增加了平行与反行相交替的旋律,这就是复调音乐的雏形。这种音乐发展趋势也为合唱奠定了基础,不难看出合唱是从单旋律的齐唱发展而来的。由于西方音乐史上宗教音乐曾处于统治地位,唱诗班的盛行便大大推动了合唱的发展,大量的宗教歌曲就是以合唱的方式推广的。文艺复兴时期以后,音乐家们创作了很多清唱剧和康塔塔(Cantata),在作品中融入了世俗感情,表现普通人的情感,使合唱逐渐具有人民性。在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的西欧歌剧里,更出现了很多著名的合唱曲。贝多芬在他的第九交响曲中第一次使用了合唱,形成了古典交响乐的顶峰。此时,合唱作品早已成为音乐艺术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纳入整个音乐史。各时期、各民族、各流派都不乏优秀的代表之作。
 中国的合唱艺术可以说是音乐领地中最年轻的家族。黄自先生于1933年写的清唱剧《长恨歌》是最早的合唱作品之一。作曲家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在延安首演后很快传遍了全中国。他的《生产大合唱》、《九·一八大合唱》和《牺盟大合唱》都是各具特色的合唱作品。
 新中国成立以后,合唱事业蓬勃发展,建立了许多专业性的合唱团体,业余合唱也十分活跃。1958年上海音乐学院肖白、王久芳、王强、张英民等创作的《幸福河大合唱》,荣获第七届世界青年联欢节音乐比赛一等奖,60年代初期问世的《长征组歌》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瞿希贤等作曲家们改编的民歌《半个月亮爬上来》、《牧歌》、《阿拉木汗》、《乌苏里船歌》、《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等等,都成为我国合唱经典之品,深受人们喜爱,同时还有大量创作合唱歌曲和套曲,使我们的合唱舞台繁花似锦,美不胜收。
 大学校园从来就是合唱的摇篮,历史上的革命学生运动几乎都伴随着歌咏活动。现代的学校音乐生活中,合唱更是一种最受欢迎、最活跃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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