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摇篮。伴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颁布与实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这种新局面对高师音乐教育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结合新课程标准,文章以为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即培养目标不太明确,课程设置欠合理,教学方法单一、技术手段滞后。要保证新课程标准顺利实施,就要改变教育理念,设置具有师范特点的课程,培养能够胜任这种课程的师资。 关键词:新课程标准 音乐教育 问题与对策 在音乐教育面临机遇和挑战之时,我国于2001年7月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实行重大改革的序幕,在此后将是一场音乐教育“革命”。《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全面体现了素质教育的思想和观念,突出了音乐艺术的审美价值,强调了音乐艺术在人的全面素质培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它的颁布与实施,对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划时代的指导意义,对高师音乐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师音乐教育的改革不能定位在小修小补上,要进行空前的“革命”。当然,这一“革命”的工程是十分艰巨的,不是靠简单地整合几门课程或改进一下教学手段所能奏效的,应引起教育管理、教育研究及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就现行的高师音乐教育而言,其培养的人才目标与《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之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针对这个问题,教育界要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予以实施。笔者通过对《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认真研读,就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相关的意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音乐教育价值的重新审视成了各国教育改革的亮点。1994美国颁布的《国家艺术教育标准》认为:音乐教育能够培养完整的人,在发展个体直觉、推理、想象以及表达和交流能力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音乐艺术是人类文化的浓缩与人类文明的结晶,音乐艺术为其他学科的学习注入激情,没有音乐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音乐艺术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经济力量,未来社会有赖于对生机勃勃的艺术社会的建设。前苏联音乐教育工作者对音乐教育的价值作了以下概括:“音乐教育不是培养音乐家,首先是培养人。”真正道出了音乐教育的实质。而对于音乐课程目标的确立,许多国家都摒弃了以往把音乐知识技能作为音乐课程首要目标的做法,而是强调兴趣、爱好以及审美能力的培养,强调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创造潜能,培养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个体。大多数发达国家已放弃了对西方音乐的盲目推崇和对本民族音乐的固步自封,更加关注多元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结合。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同时,不同的音乐教学体系也在逐渐走向融合。以上思路无疑是今后音乐教学发展的基本方向。 顺应世界性的音乐教育改革,我国也启动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在总结我国新时期音乐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创造性的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课程目标、内容标准等一系列新的教学规范和要求,是一个具有纲领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在某些方面具有与国际音乐教育接轨的意义。《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从表面上看,似乎是针对基础音乐教育而言,但事实上高师音乐院校作为培养基础音乐教育人才的重要基地,《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实施的成效如何,却与高师音乐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质量有直接关系。所以在基础音乐教育进行改革的时候,高师音乐教育改革也必须相应地行动起来,而且要走在前面,去思考这样一个最基本问题: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要求我们应该培养什么样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本文以为合格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应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和相当的教学能力。这两方面或许是将来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必备的条件。而当前的高师音乐教育又是一种什么状况呢?从课程设置看,依照的仍然是20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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