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音乐表演艺术中,心理能力是表演创造中最丰富、最活跃的要素之一,其中包括音乐表演者的体验、记忆、投情与传情、想象与联想、临场心理等。加强音乐表演者心理能力的开掘,对提高音乐表演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音乐表演 心理 体验 记忆 传情 想象 在音乐表演中,表演者的心理要素是综合心理活动的反映。这些心理活动涉及到体验、记忆、投情、想象等各个方面。 体验 “体验”(experience),兼有“经验”“经历”等涵义,通常的解释是通过实践来认识周围的事物。从一般意义上来看,体验就是经验,但是经验是比较宽泛的概念,是实践得来的知识或技能。由此可见,经验是已获得的了,是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留下的印象或形成的知识,而体验则不同,是由主体自己去感受的一些现象,指以“人”为基础,带有强烈主观情感色彩的心理活动。从这个角度来看,“体验”与“经验”在意义上是有差别的。在音乐中,体验可以在多层次上获得,如作曲家创作时对生活的体验,可以将生活感受诉诸于他的创作作品中;在表演方面,表演者要体验作品中的情感,并通过表演表现出来;在欣赏方面,审美者通过演奏(唱),体验到作品中的情感,并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与音乐产生共鸣等,体验在创作、表演、审美中都会发生。 音乐表演中的“体验”就是一种感受,一种主客体统一、物我两忘地融入到一个新的事物之中的感受。这里涉及主体对作品的形式、思想、感情、精神气质等所有感受的因素,而且这些因素是融为一体的,可能有的因素多一点,有的少一些,也可能只有这一因素而没有那一因素,但这些都是一种内在的感受。表演者在读谱时,或在实践的练习中,要理解其形式及内涵,并体会作品中的情感,作品中所蕴含着的作曲家的体验,并将自己的情感体验化为想象中的声音。表演者要身临其境地进入到作品的情感中,有的情感是自己亲身经历体验过的,有的是对世界事物的认识、感悟及想象而产生获得的。例如,贝多芬的《第二十三钢琴奏鸣曲(热情)》,作者将热情奔放的思想感情、内心的矛盾与痛苦、对黑暗势力的愤怒与反抗、对光明理想的坚信与渴求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的斗争精神全部倾注在作品中,并得到充分体现。表演者一定要体验到作品中的这种情感,将这种情感化为内心的感受,去揭示作品“生命”的意蕴。表演者主体要调动全部的心理能力进入一种全身心的痴迷状态,才能更好地体验作品中所蕴含的情感;体验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主动地将自我倾注在音乐作品之中。 记忆 “记忆”在普通心理学中被解释为“人们感知的东西,并不消失得无影无踪,会在大脑皮层上留下兴奋过程的痕迹。在引起兴奋的刺激物离开以后,这些痕迹也能产生兴奋。据此,人们就能识记和保持并随后再现已消失的对象的映像,或再现过去掌握的知识。记忆是以识记、保持和再现的方式对人的经验的反映。”“记忆是当信号作用已经停止后的信息的储存。”① “音乐记忆是过去的音乐经验在人脑中的反映。具体地说,音乐记忆是人脑对过去感知过、体验过、思考过的音乐对象的反映。比如,过去听过的乐曲,虽然现在听不到音响,但仍能在脑中浮现;过去弹过的曲子,虽然很久没有弹过,现在仍能弹出,这就是音乐记忆。”② 音乐记忆属于一种音乐心理活动范畴,是先有“记”,再有“忆”。音乐记忆对音乐表演者、特别是那些独奏、独唱、歌剧、协奏曲等的表演者来说,就显得更为重要。约·霍夫曼(Josef Hofmann,1867—1957)曾说:“凭记忆弹奏对于从容演奏是绝对必要的。为了在弹奏中尽可能照顾到乐曲的所有细节,必须熟记整首乐谱。”③那些优秀的指挥家、表演艺术家可以凭记忆演出几场或几十场的优秀音乐会。可见,音乐记忆对音乐表演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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