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音乐是美的艺术,更是情感的艺术,如果没有了情,音乐也就失去了美。本文从音乐创作、表演与欣赏的不同侧面,阐述了音乐“美”与“情”的关系。 关 键 词:音乐 情感 音乐表演 音乐美 大千世界,万物竞荣。人作为万物之灵,以其独有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追求,不但能发现自然之美,还能通过各种艺术形式,如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创造美、表现美、欣赏美。在诸多艺术中,笔者对音乐可谓情有独钟,无论是声乐或是器乐,传统还是流行,古典抑或新音,只要感人便都爱听。那么什么样的音乐才是感人的呢?笔者以为除了乐韵悠扬动听外,重要的是“含情”与“传情”。一部好的音乐作品首先是作者激情与灵感的体现,然后通过表演者的倾情演绎进行再度加工,使听众产生共鸣,陶冶人的性情,净化人的心灵。所以,黑格尔才会断言:“音乐是情感的艺术”。 一、发现音乐之美 艺术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它的美不仅表现在其形式与结构本身,更重要的是蕴含于其中的内容。毫无疑问,音乐表演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艺术,它需要表演者扎实的技术功底,这也使得所谓“技巧派”观念的出现。但单纯强调技巧的音乐会显得死板,只有当音乐与情感实现统一,才会感受到生命的灵动,也才算真正完成音乐对美的追求。例如有些标题为《练习曲》的器乐曲和标题为《练声曲》的声乐曲,实际上并非只是为“练习”而作的,而是充满深刻的音乐内涵。在演奏或演唱这些作品时,决不可以炫弄所谓的技巧而忽视音乐的情感表现,否则,就会舍本求末,迷失音乐本身。具体说,像肖邦的《革命练习曲》,如果演奏者不从肖邦创作此曲的历史背景和肖邦的个人经历以及创作动机去理解和表现它的内涵,而只是注意左手的技术,无论怎样弹奏,都奏不出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音乐。因此,要弄清楚音乐美的本质及规律,就要研究音乐与美的关系、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导致产生音乐美的特殊性等问题。音乐是社会的人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它与一定的时代、民族的社会生活与文化背景紧密联系,是人的思想与情感的反映。 虽然音乐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历史并不长久,但人类对音乐美的探索却可以追溯到古代。早在公元前6世纪,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开始探索音乐与数的关系,并提出音乐具有“净化”作用;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将音乐与人的感情相联系,首次提出音乐所具有的运动特征,并肯定了音乐的娱乐作用。在我国当代的音乐美学研究中,普遍认为音乐是一种表达感情的艺术,也有人觉得这种说法不够全面,认为音乐应该是人类全部精神生活的表达。但无论如何,他们都肯定了音乐与人的内心世界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 二、创造音乐之美 既然明确了音乐与情感的关系,那么作为音乐创作者和表演者的作家、演奏家和歌唱家,都应该努力体会与挖掘音乐内蕴含的情感,做到以情动人,创造出音乐的美感。 每位创作者都在他的作品中赋予了深刻的内涵,因此好的音乐作品常常是“乐随情起,情由心生”的外化,作为表演者,准确地把握作者创作时的情感就显得非常重要。旋律是感情流露的记录,是情感语言的产物,因此表演者在表现音乐时要正确理解旋律中蕴含的情感及其变化,努力将自己的情感体验融入其中进行二度创作,这样才能将乐曲的形象丰满地塑造出来。例如由瞿琮作词、施光南作曲的《吐鲁番的葡萄熟了》这首歌曲,之所以能风靡全国,除了歌曲的风格独特、旋律优美、词曲贴切等因素外,还与关牧村的演唱有着极大的关系。关牧村在演唱这首歌曲时将西洋唱法之长自然地糅于民族音乐之中,发挥她质朴、厚重、豁达的演唱风格和充分运用强与弱、快与慢、舒展与细腻等表现手法,把歌曲里主人公内心的微妙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听众心里引起强烈共鸣,因而得到听众的喜爱。这说明只有当表演者与创作者的情感碰撞出火花,并以完美的形式把作品呈现给观众时,音乐才会被注入新的内涵,绽放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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