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民歌特别发达。壮族人无论男女,从四五岁的童年时代就开始学唱山歌,父教子,母教女,形成幼年学歌,青年唱歌,老年教歌的传帮带习俗。在农村,无论下地种田,上山砍柴,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或青年男女间的社交恋爱等,都用山歌来表达情意。有些地方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对话、吵架有时也以歌代言。唱歌几乎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人人能歌,个个会唱。因此,广阔的壮乡,素有“歌海”的美誉。被诗人称为“铺满琴键的土地”。历史上,还涌现出不少像刘三姐、黄三弟这样被称为“歌仙”、“歌王”的著名歌手。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云南省文山,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壮族在宋代史籍中称为“撞”、“僮”。解放后称“僮”。1965年改族名为“壮族”。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南北两大方言。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结束了壮族人民没有自己合法文字的历史。 壮族民歌,就形式分,有勒脚歌、排歌、散歌等。排歌为壮族诗歌的自由体,每诗只咏一事,有时长达 300多行。长篇叙事诗比较著名的有《布伯》、《布洛陀》、《嘹歌》、《马骨胡之歌》、《六丘和达七》、《莫一大王》等。其中以《嘹歌》的表现形式较为特别。它不是以叙事方式讲述完整的故事,而是以封建领主的兼并战乱作为背景,通过抒情的对唱表现一对男女青年悲欢离合的感情。四句一组,相互问答,拆开来是独立的抒情诗,连缀起来又是一首有头有尾的故事诗。 壮族民歌浩如烟海,种类繁多,从内容和形式来看,主要有古歌、叙事长歌、生活歌、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童谣等。壮乡民歌多,但传唱之时都要遵守约定俗成的礼仪规范,不能瞎唱乱唱。特别是时政歌、仪式歌和情歌,在什么场合唱是有规矩的。比如情歌,在野歌圩里可以尽情地唱,而在家里,在父母面前,在夜歌圩里就不能唱。仪式歌中,祭祀唱什么,婚嫁唱什么,丧礼唱什么,都是绝对不能颠倒乱来的。连迎接不同的客人也有不同的迎客歌。 壮族传统音乐主要是各种山歌调。壮族山歌由于南北部方言的不同而对山歌有不同的称呼:欢、西、加、比、论等五种。在壮族地区,每一个区或乡都有好几个调子,其中有叙事用的平调;有抒发欢快情绪的喜调,等等。据粗略统计,各地不同调子加起来达1000种以上。这些山歌调虽然是固定的,但它能表现不同的思想感情。其旋律与歌词相结合,能在听众中产生强烈的感染力。除了单声部民歌,还有双声部和三声部民歌。山歌调的演唱方法,有独唱、重唱、领唱、合唱等方式,无论是支声式、和声式或者复调式,都丰富多彩,别具一格。其中富宁皈朝山歌调、靖西马隘及汉隆山歌调、田阳古眉山歌调、马山山歌调、环江山歌调,尤其著名。 壮族聚居村寨,到处都可以听到具有独特风格的二声部和三声部山歌,各部之间围绕着主旋律,时而平行,时面交叉,高低相衬,跌宕起伏,悦耳动听。壮族多声部民歌各地不同歌腔约有一百多种,在广西境内壮族多声部山歌,遍及广西六个地区30多个县,其中以百色、柳州、河池、南宁等几个地区流传最广泛。壮族多声部山歌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深刻的人民性,在艺术形式上比较成熟和完美,它是壮族人民在长期生活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文明的一种形态,应该看作是壮族民间音乐史上突起的高峰。它是壮族劳动人民生活经验、思想精神和艺术智慧的结晶。 壮族人爱唱歌,不仅平时唱,家里唱,而且还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或“歌节”。歌圩的日期主要在农历三月初三,但在春节、四月八、中元节、中秋节以及婚嫁、满月、新房落成等喜庆吉日也都形成歌圩,有时甚至在赶集的路上也形成临时的歌圩。歌圩有日歌圩和夜歌圩之分。日歌圩在野外,以青年人“倚歌择配”为主要内容。夜歌圩在村子里,主要吟唱传授生产、生活知识和技能的生产歌、季节歌、盘歌和历史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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